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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 |
深圳求职者维权手册 一、您的基本权利 深户担保网www.0755szdanbao.com
1.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不需要办理就业证卡
2.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4.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5.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7.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8.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9.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0.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11.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12.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14.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1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6.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7.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8.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益
19.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的,应承担用人主体责任
20.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
21.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22.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4.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26.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
27.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
2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0.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3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32.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33.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3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农民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36.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7.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8.农民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
39.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
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
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
三、您应履行的义务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
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
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
四、给您的温馨提示
1.请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
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
1、哪些属欠薪?垫付欠薪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企业应支付而逾期未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属欠薪。第三条规定:特区内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适用垫付欠薪的范围。企业应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企业员工既包括与企业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包括暂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
2、企业应如何缴纳欠薪保障费?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九条规定:每年每户企业应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其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欠薪保障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第十条规定:欠薪保障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企业收取。对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收取;对已成立的企业在办理企业年检时收取。
3、符合垫付欠薪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垫付欠薪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欠薪基于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依法整顿或经审计资不抵债且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投资者或经营者隐匿或逃跑;
(二)员工个人被欠薪数额150元以上的;
(三)垫付欠薪申请期限前6个月以内的欠薪。
4、垫付欠薪的标准有何限制?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垫付欠薪的数额以员工实际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限,但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例如:200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928元。据此计算,如某位员工2005年被企业拖欠工资10000元,那么,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该员工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386元。
5、员工如何领取垫付欠薪?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员工在收到垫付欠薪决定后,应于15日内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垫付的工资。
6、员工未获垫付欠薪的部分应如何解决?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员工领取垫付工资后,领取部份的追偿权和受偿权自动转让给劳动部门;未获垫付部份,员工有权继续向企业追偿。
7、承包经营企业如发生拖欠工资应如何解决?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承包经营的,承包方拖欠员工工资,由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即承包经营企业发生拖欠员工工资时,由发包方负责垫付员工被拖欠的工资。
8、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骗垫工资的企业或员工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可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垫付工资的员工,责令其退回所骗取的款额并处以等额的罚款。
骗取垫付工资的员工及企业的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已获垫付欠薪的企业不按规定偿还垫付款时如何处理?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分别作出如下规定:
(一)劳动部门对有偿还被垫付工资的能力而不偿还的企业,责令其在15日内偿还;逾期不偿还的,可对该企业及其经营者予以警告、通报;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劳动部门对拒不偿还被垫付工资的企业,可以处以未偿还被垫付工资1倍至2倍的罚款。
(三)对于投资者或经营者隐匿逃跑造成欠薪后其员工获得垫付工资的,劳动部门可提请人民法院冻结其帐户,查封其资产或者扣押、拍卖其资产偿还所垫付工资并追究其它法律责任。
(四)对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还可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经营者和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员工或企业如对发出的不予垫付欠薪处理决定书不服时,怎么办?
答:《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员工或企业对劳动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或企业也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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